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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


1.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5月,初称秦安县人民检察署,办公地址城关镇西后街;1954年12月秦安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在县城胡家巷49号;秦安县人民1978年8月26日恢复建院,办公地址在城关镇大西巷公安局院内;现办公地址:秦安县西川镇宋场村娲皇北路29号。

2.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开展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检察机关承办的事项。

3.机构设置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4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1个,工勤编制2个。现有人员59人,其中干部39人(检察官13人,检察辅助人员20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聘用制书记员18人;中共党员30人;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45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1人;全院共设5个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3个检察业务部门以及政治部和办公室2个行政部门”,院党组成员5人,专职委员2人,检委会委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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