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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开听证让检察建议更接地气

时间:2022-06-11 来源:  作者:赵智宏 点击数:

近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就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在湿地保护现场召开听证会。



该湿地原为1991年河道改道腾出地,自改道以来该地块呈零散沼泽地貌。随着不同年份汛期降雨量的增减和河水涨退,时耕时弃,后绝大部分放弃耕作,形成一定规模的沼泽类湿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该处约四十余亩划定为湿地,也是县域内为数不多的面积最大的一处湿地。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从法律适用及湿地保护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释和说明,与会人员对该湿地保护利用现状进行现场勘察,全面了解了其历史变迁,就进一步加强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场把脉问诊,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为被建议单位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国家对湿地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制度;禁止进行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在已确定的湿地上进行围垦造田等与湿地保护不符的涉农作业,不可避免破坏原有植被、使用残留量较高的农药等,对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在湿地保护利用上,也应因地制宜,科学论证,控制规模,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相关生态涉农活动。

经各方充分探讨、凝聚共识、听证员认真评议后,当日即向被建议单位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公开听证在秦安县院尚属首例。现场公开听证不仅让参与听证者身临其境,全面直观地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也让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更接地气,增加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凝聚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合力,实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精准办理和社会公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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