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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

时间:2020-09-29 来源:政治部  作者:刘扬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体干警廉洁过节、节俭过节、安全过节,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秦安县院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春强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莉出席,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志荣首先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的7起涉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然后宣读了县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对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干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禁令进行了再提醒、再强调。


丁莉检察长强调: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落实各项纪律禁令。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贯彻好、落实好《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严明纪律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将压力、责任传导到每一位干警,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警。

三要加大监督管理。纪检组与政治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对干警执行上级要求和县院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告报备等工作纪律和制度的监督检查,敢于直面问题、较真碰硬,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干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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