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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时间:2021-08-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近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该企业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修建固定建筑物,破坏耕地十余亩。经审查及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进行了复垦,复垦质量达到相关标准与法规要求,且提高了原有耕地的农业生产利用条件。该企业积极复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悔罪诚意,复垦后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县院决定对该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保证案件质量,县院对该案进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审查。会上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侦查机关、自然资源局代表参加,听取了各方意见。参会各方认为,县院通过办理该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发展的司法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秦安县院坚持依法惩治、修复补偿、教育预防的办案理念,确保恢复性司法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助推器”。同时,县院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继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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