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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助古树“老有所依”

时间:2022-08-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古树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森林瑰宝,是不可再生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观赏与科学研究价值。为了摸清县域内古树生长状况及日常管护,秦安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开展了为期二十余天的“古树保护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专项监督”。8月18日就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强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涉乡镇共14家单位参加。



听证会上,张春强阐明了开展这次“古树保护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专项监督”的目的和必要性,介绍了秦安县古树名木普查认定的有关情况。秦安县古树名木普查认定历经2年多,由林业部门牵头、在古树所在的15个乡镇护林队紧密配合下,逐村、逐单位、逐树进行了拍照、定位、挂牌,落实了管护单位、明确了管护责任,为今后古树的管护提供了第一手详实、准确的资料和依据。古树名木普查工作者及相关部门、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古树保护也取得了很好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已认定古树的管护中,由于生长自然环境变化、自身自然老化等原因,出现了古树保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释明。2018年9月全县认定的古树名木共有179株,其中国家一级18株,二级17株,三级144株,有侧柏、国槐、柽柳、漆树、白皮松等15个树种,生长于县域内的15个乡镇。绝大部分古树日常管护较好,采取了如滴注营养液进行复壮、周围砌有镂空围墙等,但也有部分古树因缺乏新的管护措施,面临受损风险,存在诸如古树周围没有设置保护围挡,进出车辆不时刮擦,树身斑痕累累,受雨水冲刷,崖土坍塌,根部几近悬空,周围杂草丛生,藤蔓类植物缠满树冠,通风透气性不好,长势较弱等问题。
   参会单位说明了他们各自日常管护情况,并就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找出找准古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达成了共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听取了意见后,经认真评议,一致同意县检察院就古树保护提出“一树一策”的检察建议。


会后,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能,分别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行政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向被建议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通过此次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形成了检察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古树的工作合力,助推了古树保护工作再填新措施、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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