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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 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0-11-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5月22日上午,秦安县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春强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 ,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从案件质量角度,针对去年办理的个案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志荣针对2019年县院在案件和人员方面均出现问题,主要从教育、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现象,个人思想放松、底线失守、执法不规范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并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坚持严管厚爱,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触及办案流程各个环节,重点监督办案流程是否规范,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健全案件流程监管,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严防违规办案问题发生。二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纪律常抓,警钟长鸣。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通过党组会议、全院大会、党支部会议和部门会议不同层面上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警示教育力度,在日常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做到监督常在身边、提醒常在耳边,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三是加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督查和通报。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各类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等行为,要本着对党忠诚、对法治忠诚的原则逐人逐项记录在案,不允许有情况不报。没有各类情况也要在办案系统中客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三个规定”落到每一个办案过程中、落到每一个案件上。

张春强副检察长强调:一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不该出现的问题绝对不能发生;二要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认识,一定把程序记在心里,落实到工作中;三要经常提醒,加强监督,防止小问题铸成大错误。

会上,还重温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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