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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对秦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五)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5个科室部门,派驻兴国镇、西川镇、王尹镇、叶堡镇、郭嘉镇、魏店镇、中山镇、莲花镇、陇城镇9个检察室。2019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法编制45人,实有43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8人(副县1人,正科15人,副科12人),科员11人,机关工勤4人;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31人,大学专科5人,专科以下学历5人;员额检察官14人,检察官辅助人员23人,司法行政人员2人,司法警察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655.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7.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8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655.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97.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8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减少了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971.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6.7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7.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7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842.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83万元,下降1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减少了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55.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经费保障,公用经费足额拨付。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0万元,下降3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了相应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00万元,增长2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经费保障,公用经费足额拨付。

4.培训费1.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97万元,下降8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的培训费用支出。

5.会议费2.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5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的会议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138.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40万元,增长2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经费保障,公用经费足额拨付。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147.43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919.87 平方米,价值 579.95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 169.06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78.53 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45.9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院会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此项工作。

二是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评价的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要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各部对归口管理的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四是评价结果运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我们对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单位,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是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人员转隶。是指因工作需要将员工跨系统调离原单位,去到新单位工作的意思。就是国家新成立了检察委员会,需将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等相关职能,需要转隶至检察委员会。即从检察机关调离转至检察机关工作。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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