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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度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3.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6.对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8.负责其他应当由我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个部门。并设有兴国镇、西川镇、刘坪镇、千户镇、郭嘉镇、叶堡镇、云山镇、中山镇、王甫镇9个乡镇检察室。

政法专项编制41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政法专项编制37人,机关工勤2人,聘用制书记员18人。离退休人员18人,遗属2人。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院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177.5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6.7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1,737.89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330.5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68.93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36.7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37.6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1,508.14

本年支出合计

58

1,887.9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563.3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83.51


30



61


总计

31

2,071.48

总计

62

2,071.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508.14

1,177.58





330.5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7

6.77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7

6.77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77

6.7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58.05

1,044.92





313.13


20404

检察

1,358.05

1,044.92





313.13


2040401

行政运行

713.76

700.63





13.13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5.00

255.00







2040409

“两房”建设

300.00






30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8.29

8.2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81.00

8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93

51.51





17.4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0.84

50.8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0.84

50.84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09

0.67





17.42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09

0.67





17.4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6.78

36.7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6.78

36.7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14

21.1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5.64

15.6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7.60

37.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7.60

37.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7.60

37.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887.97

857.39

1,030.5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7


6.77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7


6.77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77


6.7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737.88

714.07

1,023.81





20404

检察

1,737.88

714.07

1,023.81





2040401

行政运行

705.74

705.74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7.34


367.34





2040409

“两房”建设

300.00


30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8.33

8.33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56.47


356.4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93

68.9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0.84

50.8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0.84

50.84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09

18.09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09

18.0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6.78

36.7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6.78

36.7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14

21.1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5.64

15.6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7.60

37.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7.60

37.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7.60

37.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177.5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6.77

6.7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422.88

1,422.88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51.51

51.5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36.78

36.7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37.60

37.6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177.58

本年支出合计

59

1,555.54

1,555.54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557.2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79.29

179.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557.25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734.83

总计

64

1,734.83

1,734.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555.54

824.95

730.5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7


6.77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7


6.77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6.77


6.7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22.87

699.06

723.81


20404

检察

1,422.87

699.06

723.81


2040401

行政运行

690.73

690.73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7.34


367.34


2040450

事业运行

8.33

8.33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56.47


356.4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51

51.5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0.84

50.8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0.84

50.84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67

0.67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67

0.6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6.78

36.7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6.78

36.7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14

21.1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5.64

15.6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7.60

37.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7.60

37.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7.60

37.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08.3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28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95.264

30201

办公费

6.487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171.771

30202

印刷费

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15.41

30203

咨询费

2.4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0.02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0.77

31006

大型修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50.845

30206

电费

4.131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1.42

31008

物资储备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14

30208

取暖费

12.93

31009

土地补偿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5.64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

31010

安置补助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11

差旅费

8.42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113

住房公积金

37.6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0.3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4.09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5

30215

会议费

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0.47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0.6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05

生活补助

0.35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28.46

31204

费用补贴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0

31205

利息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0.12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0.82

399

其他支出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4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5.84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9999

其他支出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人员经费合计

708.68

公用经费合计

116.2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公开08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公开09


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71.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31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支中新增两房建设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7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58万元,占56.85%;其他收入330.55万元,占15.95%,上年结转563.34万元,占比27.2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9万元,占45.41%;项目支出1030.58万元,占54.59%。项目支出占比较大的原因为本年度支付两房建设工程款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款较多。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51万元,较上年减少379.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信息化建设进度款、桌面云项目经费较多。结转经费主要是信息化工程还未完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58万元,占78.08%;政 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330.55万元,占21.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88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9万元,占45.41%;项目支出1,030.58万元,占54.59%;上 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4.8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37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58万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需支付工程进度款、桌面云项目年底已基本完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付信息化建设一期及桌面云项目进度款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薛全全国家赔偿金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8万元,支出决算为3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6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55万元,下降19.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共计及社保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8.33万元,基本工资395.26万元,津贴补贴171.77万元,奖金15.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6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7万元,住房公积金37.60万元,生活补助0.35万元。公用经费1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48万元,咨询费2.4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77万元,电费4.13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取暖费12.93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8.42万元,维修(护)费0.35万元,租赁费4.09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劳务费28.46万元,工会经费0.12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1万元,支出决算为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购置费用预算上报金额为25.00万元,实际支付24.68万元,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本年度车辆购置费用预算上报金额为25.00万元,实际支付24.68万元,支出数小于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购置费用预算上报金额为25.00万元,实际支付24.68万元,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更加规范合理调度车辆,压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了机关食堂接待的数量以及接待的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公用经费、福利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宣传费、物业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会议除必要外,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70.63%,主要原因是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视频培训增多。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22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63%。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购置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及桌面云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服务为物业管理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此类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支出。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无支出。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60.7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共组织对2020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6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07%。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涉及资金460.78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我院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我院根据最高检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工作,积极完成两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度80%,信息化二期已完成招投标以及检察桌面云建设部署工作,及时采购批复资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六项重点工作,以履职办案为中心,建议机关采纳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刑事案件办理中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率达7.98%,幅度型量刑建议采纳率97.86%,确定性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00万元,执行数为4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产出指标通过开展培训讲座10场,培训人次25人次,开展15次普法宣传,开展法制讲座工作完成率100%,培训人次计划完成率100%,开展业务宣传工作完成率达到100%,普法宣传活动完成率150%,评选先进奖励达到8人次,办公用品采购及时,办案办公消耗品采购合格率100%,执法车辆配备率达到100%;二是效益指标设备环保节能率达到85%以上,建立了健全的干警培训机制,有效提高了本院办案业务水平;三是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为资金支出缺乏有效规划,支出进度较慢。秦安县院资金支出总体缺乏规划性及条理性,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故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增强预算执行力度,强化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省、市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资金的使用,严格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灵活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检务保障经费,在符合文件的要求下,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满足我院对日常办公办案的资金需求。 (项目自评表详见下表)

2020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4

84

43.73

10

52%

5.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4

84

43.73

52%

受疫情影响,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减少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尽快建立符合现阶段政法工作需要和财政管理要求的政法经费保障新体制,实现政法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通过开展培训讲座10场,培训人次25人次,提高业务人员综合水平,保障我院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检务保障工作。通过开展15次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认知水平,降低违法事件发生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加培训人次

>=15人次

25人次

5

5



开展法制讲座

>=10场次

10场次

5

5



开展业务宣传

>=10

10

5

5



评选先进奖励

>=7人次

8人次

5

5



普法宣传

>=10

15

5

5



质量指标

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100%

100%

4

4



奖励公正性

公正

100%

3

3



相关宣传知晓率

>=90%

100%

3

3



项目验收规范性

规范

100%

3

3



执法车辆配备率

=100%

100%

3

3



时效指标

办公物品采购及时性


及时

100%

3

3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预算以内

100%

3

3



相关费用报销控制

不高于相关规定标准

100%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100%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高

100%

5


5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100%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财务监控有效性

有效

100%

5


5




跨部门协同度(公检法)

协同度高

100%

5

5



长效机制健全性

建立健全并执行

100%

5


5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

业务保障工作满意度

>=90%

85%

10


9.4


继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总分

100

94.6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6.78万元,执行数为323.6万元,完成预算的85.8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20年我院桌面云项目已全部完工,信息化建设一期已完工80%,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保障我院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我院办公办案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年完成公益诉15起,监督立案数完成13起,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达到15%,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 结案率达到100%,提出意见法院采纳率达到100%。二是公益诉讼数工作超额完成,达到15起,监督立案数完成数达到13起,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达到15%,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批捕后撤案率保持在0%,提出意见法院采纳率达到100%,相关方满意度超过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开展滞后,信息化建设一期已完工80%,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提高过程把控,确保检察机关工作准时开展,及时完成。(项目自评表详见下表)

2020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6.7785

376.7785

323.6

10

85.88%

8.5

其中:财政拨款

171

171

117.822

-

68.90%

因疫情影响,信息化建设延迟,项目正在进行中

上年结转资金

205.7785

205.7785

205.779

-

100%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服务保障,完成经费开支,保障我院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2020年我院桌面云项目已全部完工,信息化建设一期已完工80%,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保障我院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我院办公办案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公益诉讼完成15起,监督立案数完成13起,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达到15%,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提出意见法院采纳率达到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益诉讼数

>=1

15

4

4


监督立案数

>=1

13

4

4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

>=10%

15%

4

4


质量指标

不起诉案件准确率

=100%

100%

4

4


结案率

=100%

100%

4

4


批捕后撤案率

=0%

0%

4

4


提出意见法院采纳率

>=90%

100%

4

4


项目质量可控性

可控

100%

2

2


装备保存完整性

保存完整

100%

3

3


装备采购合格率

=100%

100%

3

3


装备配置率

=100%

100%

2

2


时效指标

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

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100%

3

3


装备配置及时性

及时

100%

3

3


成本指标

办案经费控制率

>=65%

70%

3

3


装备成本控制率

<=35%

30%

3

2.5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高

100%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财务监控有效性

可控

100%

6

6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有效实行

100%

6

6


跨部门协同性(公检法)

协同度高

100%

6

6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完备

100%

6

6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诉工作满意度

>=90%

92%

4

4


控告申诉抗诉工作满意度

>=90%

91%

3

3


侦查监督工作满意度

>=90%

95%

3

3


总分

100

98.1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工作要求,我院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自行组织开展,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所有预算项目、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全部纳入自评范围。

我院根据最高检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工作,积极完成两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度80%,信息化二期已完成招投标以及检察桌面云建设部署工作,及时采购批复资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六项重点工作”,以履职办案为中心,建议机关采纳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刑事案件办理中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率达7.98%,幅度型量刑建议采纳率97.86%,确定性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整体来看,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使用效果良好。决策层面: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分配合理,但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存在提升空间。过程层面:资金到位率高,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合同签订及管理规范,职责划分明确,但预算执行率、制度执行有效性、实施有效性有待提升。产出层面:采购设备完成,采购设备合格,设备及时且成本控制较好,但基础设施提供情况和后勤保障服务存在提升空间。效果层面:效果层面整体较好,但工作人员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

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评价实施部门: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评价机构名称: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6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检察业务综合经费保障,是检察机关以经费为基础的各项物质保障工作的总称。经费保障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条件,所以,各级地方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全力践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2020年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检察检务各项支出,为检察院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

2020年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为84万元,实际到账资金84万元,预算实际执行43.7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的主要目标包括:一是提供办公环境保障,保障县检察院的基本业务正常运转;二是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支持检察检务工作;三是做到保障经费支出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提升单位管理组织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包括:通过开展培训讲座10场,培训人次25人次,提高办案人员综合水平,保障基层院各项检察检务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通过开展15次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认知水平,降低违法事件发生率。

三、评价基本情况

通过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规范性、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以及项目产出和效果的实现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促进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同时提升财政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秦安县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遵循《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提出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框架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价实务经验和项目特征,将重点关注成本控制、运行产出质量和效果。在以上原则指导下,评价组制定了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评价组对秦安县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整体得分为88.93分,该项目评价等级为“良”。

整体来看,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使用效果良好。决策层面: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分配合理,但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存在提升空间。过程层面:资金到位率高,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合同签订及管理规范,职责划分明确,但预算执行率、制度执行有效性、实施有效性有待提升。产出层面:采购设备完成,采购设备合格,设备及时且成本控制较好,但基础设施提供情况和后勤保障服务存在提升空间。效果层面:效果层面整体较好,但工作人员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存在问题

评价组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绩效目标有待明确,预算管理体制有待加强;二是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实施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

六、有关建议

评价组基于发现的问题主要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向管理要效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经费保障工作齐抓共管局面。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立项背景. 1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2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2

(四)项目组织管理. 3

二、项目绩效目标. 3

(一)绩效目标. 3

(二)绩效指标. 3

三、评价基本情况. 4

(一)评价目的. 4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4

(三)评价依据. 5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6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6

(六)评价人员组成. 8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9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9

(一)评价整体结论. 9

(二)评价结论分析. 12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2

(一)项目决策情况. 12

(二)项目过程情况. 14

(三)项目产出情况. 16

(四)项目效益情况. 18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9

(一)以审计为契机,提升规范化水平. 19

(二)加强检务保障,提升管理强度. 20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

(一)绩效目标有待明确,预算管理体制有待加强. 20

(二)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实施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 20

八、有关建议. 21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向管理要效益. 21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经费保障工作齐抓共管局面. 21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22

附件1:绩效评价得分表. 23

附件2:调查问卷满意度报告. 34

 




 


2020年度甘肃省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工作通知》(甘财绩〔202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考察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实际效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受秦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2020年度秦安县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检察业务综合经费保障,是检察机关以经费为基础的各项物质保障工作的总称。经费保障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条件,所以,各级地方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全力践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

2020年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检察检务各项支出,为检察院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0年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年初预算为84万元,实际到账资金84万元,预算实际执行43.73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包括设备购置费19.05万元和办公办案日常用品24.68万元。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计划主要包括提升办公环境,购买办案办公用品、设备及办公用车,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度,具体项目运行维护及对应内容如下表所示。

1-3 秦安县检查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明细

序号

时间

科目明细

金额(元)

1

131

上年未付完家具款

107037.20

2

630

执法执勤用车含车辆购置税

246810.00

3

打印设备

6160.00

4

美的热水器、海信电视

13200.00

5

1231

家具款

12720.00

6

厨房装备款

40380.00

7

日常生活用品

5303.80

8

清洁用品

5729.80

合计

437340.78

(四)项目组织管理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组织管理主要是秦安县人人民检察院及下设机关,其中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为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绩效目标

2020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的主要目标包括:一是提供办公环境保障,保障县检察院的基本业务正常运转;二是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支持检察检务工作;三是做到保障经费支出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提升单位管理组织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包括:通过开展培训讲座10场,培训人次25人次,提高办案人员综合水平,保障基层院各项检察检务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通过开展15次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认知水平,降低违法事件发生率。

(二)绩效指标

根据评价组对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料梳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2-1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采购设备完成率

=100%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

=100%

产出质量

采购设备合格率

=100%

后勤保障服务

=100%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100%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改善办公环境

改善

提升办案效率

提升

可持续影响

项目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规范性、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以及项目产出和效果的实现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促进项目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提升财政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2020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84万元。评价范围为2020年本项目财政资金实际使用的43.73万元。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财政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2号)

6.《关于贯彻实施<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检发装字〔201412号)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

8.《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

9.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

10.关于转发《财政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检发技装字〔20146号)。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流程步骤,做到指标合理、标准科学、方法适当、结果可信。二是绩效相关。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预算支出和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三是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并接受监督。四是激励约束。评价结果与项目的设立、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相挂钩,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2.评价方法

一是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二是比较法,是将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等进行比较。三是因素分析法,是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四是社会调查法,通过对检察院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组严格依据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结合项目自身特点,涉及如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细评价标准、指标权重、数据来源和证据收集方式见附件1中表述。

3-1 秦安县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决策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立项程序规范性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 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过程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预算执行率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 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 目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过程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合同规范性

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过程的科学合理规范情况。

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

职责划分明确性

项目实施过程各方职责是否明确划分,用以反映和考核组织实施过程职责管理情况。

实施有效性

项目实施过程各方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用以反映和考核各单位权力和义务实际履行情况。

产出

产出数量

采购设备完成率

项目实际采购设备与计划采购设备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

工作人员对基础设施提供情况的满意程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产出质量

采购设备合格率

采购设备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采购设备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后勤保障服务

工作人员对后勤保障服务满意程度,用以考核和反应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 的实现程度。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效益

社会效益

改善办公环境

考核和反映整体办公环境对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作用。

提升办案效率

考核和反映项目运行对办案效率的提升情况。

可持续影响

项目长效机制

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考核和反映项目机制的长效性。

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考核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检查业务综合保障的满意度。

(六)评价人员组成

本次绩效评价委托方为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评价单位为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评价人员组成包括如下表:

3-2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评价人员安排

序号

姓名

项目角色

责任分工

1

周军强

项目负责人

指导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报告撰写

2

任晓冬

专家顾问/质控

总体负责项目的策划和监督,负责项目方案及报告的质量控制

3

麻凤荣

组长

主导项目的实施和操作,主要负责方案的制定、指标研制、报告撰写等

4

王潇

成员

协助项目的实施和操作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期间为202161日至630日,其中,610日完成工作方案终稿,620日完成资料收集、调研、数据收集和分析等工作,630日完成最终绩效评价报告及资料归档。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过程见下表:

3-3 项目实施内容及时间过程表

阶段

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评价小组

2021.6.1

2021.6.10

制定评价总体工作方案

明确评价工作任务

评价实施阶段

收集和审核项目资料

2021.6.11

2021.6.20

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经质控审核

实地调研,数据采集,抽查项目、资金资料,分析提出初步评价意见

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阶段

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并根据质控反馈意见修改报告

2021.6.21

2021.6.30

评价报告报送省检察院及省财政厅,根据审核结果修改完善完成最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评价整体结论

秦安县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遵循《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提出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框架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价实务经验和项目特征,将重点关注成本控制、运行产出质量和效果。

在以上原则指导下,评价组制定了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评价组对秦安县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整体得分为88.93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工作通知》(甘财绩〔20214号),该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各指标得分如下表,具体评分过程见附件1

4-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

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100.00%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100.00%

绩效目标

7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

66.67%

绩效指标明确性

4

3

75.00%

资金投入

7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2

66.67%

资金分配合理性

4

4

100.00%

小计

20

17

85.00%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

9分)

资金到位率

3

3

100.00%

预算执行率

3

1.50

5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3

100.00%

过程管理

9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100.00%

合同规范性

3

3

10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2

66.67%

组织实施

7分)

职责划分明确性

3

3

100.00%

实施有效性

4

3

75.00%

小计

25

21.5

86.00%

产出

30分)

产出数量

9分)

采购设备完成率

5

5

100.00%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

4

3.69

92.25%

产出质量

11分)

采购设备合格率

5

5

100.00%

后勤保障服务

6

5.08

84.67%

产出时效

5分)

完成及时性

5

5

100.00%

产出成本

5分)

成本控制情况

5

5

100.00%

小计

30

28.77

95.90%

效益

25分)

社会效益

13分)

改善办公环境

6

5.48

91.33%

提升办案效率

7

5

71.43%

可持续影响

6分)

项目长效机制

6

6

100.00%

满意度

6分)

工作人员满意度

6

5.18

86.33%

小计

25

21.66

86.64%

合计

100

88.93

88.93%

(二)评价结论分析

整体来看,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使用效果良好。决策层面: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分配合理,但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存在提升空间。过程层面:资金到位率高,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合同签订及管理规范,职责划分明确,但预算执行率、制度执行有效性、实施有效性有待提升。产出层面:采购设备完成,采购设备合格,设备及时且成本控制较好,但基础设施提供情况和后勤保障服务存在提升空间。效果层面:效果层面整体较好,但工作人员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类指标权重为20分,得分为17分,得分率为85%,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1,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5-1 项目决策指标得分对比图

立项依据充分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与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主要职责相符。

立项程序规范性: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按照财政有关规定通过“两上两下”申请与批复;项目预算申报文本、批复材料符合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为延续性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为检察院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保障,检察院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履行了预算编制、申报等程序,立项程序规范。

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预算申报文本与绩效目标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整,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基本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部分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不够匹配,如“做好辖区内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做好舆情应对、案件指导工作”等。

绩效指标明确性:检察院根据历年工作安排,设计了较为完整的指标体系,指标设计细化量化,与预算相匹配,但存在个别指标分类不准确、与绩效目标不匹配等问题,如“配套设备到位率”应为产出指标。

预算编制科学性:检察院项目预算测算较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基本匹配,但测算依据不够充分,且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预算测算不够精确,预算科目明细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异。

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资金分配额度较为合理,与检察院实际情况基本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管理类指标权重为25分,得分为21分,得分率为86%,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2,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5-2 项目过程指标得分对比图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预算资金84万元×100%=100%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43.7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100%=50.06%

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符合合同规定资金数。根据对项目实际账目的抽查,未发现资金拨付存在不合规等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现象

管理制度健全性:检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合同规范性:根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项合同,相关采购均经过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内容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服务内容、金额、时间等,合同金额严格基于服务内容;评价组依次对合同进行梳理,合同制定流程及内容规范。

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组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等现象;项目运行维护合同和建设项目合同及验收文件,项目资料较为齐全并完成及时归档;但项目实际支出情况与预算存在一定差异,调整佐证资料不够充分。

职责划分明确性:该项目由检察院统筹管理并具体执行,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检察院职责明确,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五个科室,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

实施有效性:根据项目支出明细表、检察院工作总结等材料,评价组未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督指导不到位等现象,但调查问卷显示,基础设施后勤保障等仍存在问题有待完善。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类指标权重为30分,得分为28.77分,得分率为95.90%,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3,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5-3 项目产出指标得分对比图

采购设备完成率2020年检察院计划采购的执法执勤用车、家具、热水器、电视、厨具等设备均已完成采购,实际完成率为100%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检察院现有基础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求,通过问卷调查,92.4%的职工对现有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表示满意,7.6%的职工认为现有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仍有待加强,个别职工提出存在设备短缺影响办案的情况。

采购设备合格率:检察院设备采购流程符合规定,采购价格较合理,2020年采购设备质量符合标准,且未出现故障,采购设备合格率100%

后勤保障服务2020年检察院提供的后勤保障基本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4.6%的职工对后勤保障服务非常满意,15.4%职工认为后勤保障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

完成及时性:根据检察院项目管理资料、采购验收合同、财务科目明细,该项目各项任务按照计划时间完成,不存在延时延期等现象。

成本控制情况:根据项目支出明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子项支出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未出现成本超支等现象;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财政拨款84万元,实际支出43.73万元,项目年度实际支出未出现超支现象。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果类指标权重为25分,得分为21.66分,得分率为86.64%,各指标得分情况见图5-4,详细指标分析如下:

5-4 项目产出指标得分对比图

改善办公环境: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检察院检务工作正常开展,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安保服务等正常运行,改善了检务工作办公环境,对检务工作效能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经过赋值计算,对检察院整体办公环境的满意程度为82.73%

提升办案效率2020年检察院及时采购急需的通用设备并投入使用,提高了检察业务效率水平。但个别职工表示,仍有必要设备尚未购买,年度购买设备对效率提升有限。

项目长效机制: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为延续性项目,经过多年实施已形成一套熟练的工作制度体系,采购的各项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可持续用于日常工作;后勤保障服务较完备,发生的各类故障能够及时解决,并能够及时根据工作需求进行调整,可持续性较好。

工作人员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44名受访人员对此次项目整体综合平均满意度为84.64%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以审计为契机,提升规范化水平

以天水市检察院审计为契机,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严肃整改,进一步推动依法理财,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机关安全。坚持做好日常机关安全的各项安全检查,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筑牢机关安全防线。

(二)加强检务保障,提升管理强度

一是全面提升内控建设与实施水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程序,进一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管理目标,全力提升预算执行率。2020年秦安县检察院院资金执行进度较上年增幅较大,2019年存量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有待明确,预算管理体制有待加强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科学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秦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是有绩效目标和分解的绩效指标,但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工作重点关联性不突出,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从而导致绩效指标在细分拆解过程中出现模糊等问题。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申报文本的基础,目标不清晰导致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全链条管理不紧密,预算管理体制有待加强。

(二)预算执行率较低,项目实施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执行仅43.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0.06%,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根据项目预算执行明细,项目主要支出包括执法执勤用车辆(含税)购置和电器购买等,但设备配置均与实际需要存在偏差,相同科目在下一预算年度仍为采购项,项目实施内容与年度工作重点存在不一致等现象,项目实施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

八、有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向管理要效益

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确定责任人,明确奖惩措施,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经费和物资管理是经费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检察院要转变重视争取经费和购置装备、轻视管理的观念,坚持购置和管理两手抓,开源和节流两手抓。要抓好经费和装备设施的效益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精心使用、科学维护各种装备设施,充分发挥经费和装备设施的最大效益。要抓好警用车辆、检察服装、枪支弹药等物资的安全管理,加强防范,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经费保障工作齐抓共管局面

检察院要把经费保障工作作为全院中心工作任务之一,加强领导,多方支持,加大工作力度。检察院党组要把经费保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重大问题经常研究,一把手直接过问,分管院领导亲自协调,各业务部门大力支持。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财政知识和政策的学习,提高运用政策指导经费保障工作的水平。要结合检察改革实践,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对经费保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1.绩效评价得分表

2.调查问卷满意度报告


附件1: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评分标准

得分

依据及

来源

证据收集方式

决策

20分)

项目

立项

6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分)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评分规则:

以上3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与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主要职责相符。

该指标得3分。

 

3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内相关文件要求

相关主体官网、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等方式获取

立项程序规范性

3分)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评分规则:

以上3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按照财政有关规定通过“两上两下”申请与批复;项目预算申报文本、批复材料符合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为延续性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为检察院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保障,检察院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履行了预算编制、申报等程序,立项程序规范。该指标得3分。

3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内相关文件要求

相关主体官网、评价单位提供等方式获取

绩效

目标

7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 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评分规则:

以上3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根据预算申报文本与绩效目标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整,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基本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部分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不够匹配,如“做好辖区内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做好舆情应对、案件指导工作”等。

该指标得2分。

2

项目单位预算申报、批复文本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资料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评分规则:

以上4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检察院根据历年工作安排,设计了较为完整的指标体系,指标设计细化量化,与预算相匹配,但存在个别指标分类不准确、与绩效目标不匹配等问题,如“配套设备到位率”应为产出指标。

该指标得分3分。

3

项目单位预算申报、批复文本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资料

资金

投入

7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3分)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评分规则:

以上3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检察院项目预算测算较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基本匹配,但测算依据不够充分,且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预算测算不够精确,预算科目明细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异。

该指标得2分。

2

项目单位公开招投标资料、项目运维服务合同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资料

资金分配合理性

4分)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评分规则:

以上2个评价要点各2分,符合评价要点要求要求得分,各要点没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现象扣除0.5分,超过4项及以上不得分。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资金分配额度较为合理,与检察院实际情况基本适应。

该指标得4分。

4

项目预算申报、批复文本,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明细表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过程

25分)

资金

管理(9分)

资金

到位率

3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指2020年内落实到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指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的具体资金。

评分规则:

指标得分=3分×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预算资金84万元×100%=100%

该指标得3分。

3

项目预算申报、批复文本,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明细表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预算

执行率(3分)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 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 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是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020年度实际拨付的资金。

评分规则:

指标得分=3分×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43.7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100%=50.06%

该指标得分=3×50.06%

1.50

项目预算申报、批复文本,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明细表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资金使用合规性

3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③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评分规则:

以上3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根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资金实际支出符合合同规定资金数。根据对项目实际账目的抽查,未发现资金拨付存在不合规等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现象

该指标得3分。

3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支出明细表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过程

管理

9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评分规则:

以上2个评价要点各1.5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检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较为健全。

因此,该指标得3分。

3

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合同

规范性

3分)

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过程的科学合理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否科学合理;

②项目单位对合同内容制定是否规范,对合同管理是否规范。

评分规则:

以上2个评价要点各1.5分,符合要求得分,各要点评价中出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出现3处及以上该要点不得分。

根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项合同,相关采购均经过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内容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服务内容、金额、时间等,合同金额严格基于服务内容;评价组依次对合同进行梳理,合同制定流程及内容规范。

该指标得3分。

3

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合同文本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制度执行有效性

3分)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评分规则:

以上3个评价要点各1分,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评价组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等现象;项目运行维护合同和建设项目合同及验收文件,项目资料较为齐全并完成及时归档;但项目实际支出情况与预算存在一定差异,调整佐证资料不够充分。

该指标得2分。

2

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合同文本、阶段性工作自查总结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组织

实施

7分)

职责划分明确性

3分)

项目实施过程各方职责是否明确划分,用以反映和考核组织实施过程职责管理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规;

②项目各职责方责任、权力和义务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责任义务不匹配等现象。

评分规则:

以上2个评价要点各1.5分,符合要求得分,各要点评价中出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出现3处及以上该要点不得分。

该项目由检察院统筹管理并具体执行,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检察院职责明确,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五个科室,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

该指标得3分。

3

单位三定方案、合同文本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实施

有效性

4分)

项目实施过程各方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用以反映和考核各单位权力和义务实际履行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参与各方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出现业务分布指导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评分规则:

以上评价要点4分,符合要求得分,要点在评价中出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出现4处及以上该要点不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明细表、检察院工作总结等材料,评价组未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督指导不到位等现象,但调查问卷显示,基础设施后勤保障等仍存在问题有待完善。

该指标得3分。

3

单位合同文本、监督管理检查记录等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产出

30分)

产出

数量

9分)

采购设备完成率

5分)

项目实际采购设备与计划采购设备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价要点: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指2020年检察院实际采购设备的数量,计划产出数是指2020年度计划采购设备数量,实际完成率超过100%100%计算。

评分规则:

指标得分=5分×实际完成率。

2020年检察院计划采购的执法执勤用车、家具、热水器、电视、厨具等设备均已完成采购,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得分5分。

5

监督管理材料,支出明细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基础设施提供情况

4分)

工作人员对基础设施提供情况的满意程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要点及评分规则:

根据检察院实际情况及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

结果进行评价,该指标得分=4分×满意度。

检察院现有基础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求,通过问卷调查,92.4%的职工对现有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表示满意,7.6%的职工认为现有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仍有待加强,个别职工提出存在设备短缺影响办案的情况。该指标得分为4×92.4%=3.69分。

3.69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产出

质量

11分)

采购设备合格率

5分)

采购设备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采购设备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根据检察院设备采购合同及设备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价,新购设备发生故障、退货等问题发生1次扣2分,发生3次以上不得分。

 

检察院设备采购流程符合规定,采购价格较合理,2020年采购设备质量符合标准,且未出现故障,采购设备合格率100%

该指标得5分。

5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后勤保障服务

6分)

工作人员对后勤保障服务满意程度,用以考核和反应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根据检察院实际情况及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

结果进行评价,该指标得分=6分×满意度。

2020年检察院提供的后勤保障基本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4.6%的职工对后勤保障服务非常满意,15.4%职工认为后勤保障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

该指标得分=6×84.6%=5.08

5.08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产出

时效

5分)

完成

及时性

5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   的实现程度。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根据项目管理资料及调查问卷结果进行评价,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及时完成得5分,由于项目任务未及时完成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检察院项目管理资料、采购验收合同、财务科目明细,该项目各项任务按照计划时间完成,不存在延时延期等现象。

该指标得5分。

5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产出

成本

5分)

成本控制情况

5分)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子项支出未超过合同规定成本;②项目总支出未超过年度预算目标值。

评分规则:

以上要点中,符合要点①要求得2分,未有合理报请审批等手续出现1处超支现象扣1分,出现2处及以上该要点不得分;符合要点②得3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①根据项目支出明细,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子项支出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未出现成本超支等现象;

2020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财政拨款84万元,实际支出43.73万元,项目年度实际支出未出现超支现象。

该指标得4分。

5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效益

25分)

社会

效益

13分)

改善

办公环境

6分)

考核和反映整体办公环境对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作用。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①检察院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安保服务等正常运行,未出现服务不及时影响单位影响单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符合得3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②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工作人员对办公环境满意度大于等于90%3分,满意低于90%,该指标得分=3分×满意度。

①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检察院检务工作正常开展,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安保服务等正常运行,改善了检务工作办公环境,对检务工作效能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

②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经过赋值计算,对检察院整体办公环境的满意程度为82.73%,该要点得分为82.73%×3=2.48分。

该指标得5.48分。

5.48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提升

办案效率

7分)

考核和反映项目运行对办案效率的提升情况。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根据检察院监督管理、年度工作总结、问卷调查结果等材料评价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运行对办案效率的提升作用,发现一处影响办案效率的事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20年检察院及时采购急需的通用设备并投入使用,提高了检察业务效率水平。但个别职工表示,仍有必要设备尚未购买,年度购买设备对效率提升有限,扣2分。

该指标得5分。

5

监督管理材料,调查问卷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可持续影响

6分)

项目长效机制

6分)

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考核和反映项目机制的长效性。

评价要点:

①项目具备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

②各类保障服务能够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评分规则:

以上要点各3分,符合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

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为延续性项目,经过多年实施已形成一套熟练的工作制度体系,采购的各项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可持续用于日常工作;后勤保障服务较完备,发生的各类故障能够及时解决,并能够及时根据工作需求进行调整,可持续性较好。

6

监督管理材料

核查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核查等

满意度(6分)

工作人员满意度

6分)

考核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检查业务综合保障的满意度。

评价要点及评分规则:

根据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满意度≥95%,该指标得满分;满意低于95%,该指标得分=10分×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44名受访人员对此次项目整体综合平均满意度为84.64%,该指标得分=6×84.64%=

5.18

满意度调查问卷

社会调查

合计(100分)




88.93




附件2:调查问卷满意度报告

一、问卷设计

1.调研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办公环境,提升工作人员满意程度,甘肃锦盛万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等。

3.调研内容

1)个人信息

包括问卷填写人的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基本问题

包括对检察院机关的检务保障是否到位、检察院物业保障后勤服务是否到位、单位在进行设备采购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合理合法、检察院办公专网及局域网络维修保障是否及时合理、检察院整体配套设施服务保障程度等。

3)满意度问题

包括对检察院设备采购等的满意程度、对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结构的满意程度、对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的整体满意度、对检察院整体办公环境的满意程度、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整体满意程度等。

4)问题及建议

对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整体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调研方法

对于上述满意度问卷调查,调查方式由我公司主要负责,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发放的方式开展,问卷通过电子链接、二维码等形式进行网络发放和回收回收。问卷回收数量通过问卷回收平台自动进行,设置问卷回收数量下限为40份,不设置问卷回收数量上限。最终收到反馈问卷44份。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1.基本信息及客观题目

44份回收问卷填写者选题结果整理如下:

附表2-1 选择题部分统计结果

问题

选项

人数

占比

您的性别

19

43.18%

25

56.82%

您的年龄

30岁及以下

21

47.73%

30岁以上,40岁以下

11

25%

40岁以上,50岁以下

4

9.09%

50岁以上,60岁以下

8

18.18%

已退休人员

0

0%

您认为检察院机关的检务保障是否到位?

内控建设执行到位,检务保障到位

24

54.55%

内控建设与实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19

43.18%

内控建设执行不到位,检务保障不到位

1

2.27%

您认为检察院物业保障后勤服务是否到位?

物业后勤保障服务到位,整体较好

26

59.09%

物业后勤保障服务一般,局部不到位

12

27.27%

物业后勤保障服务一般,较多地方存在水电盗窃等安全隐患

3

6.82%

物业后勤保障服务较差,存在较大改善空间

3

6.82%

您认为单位在进行设备采购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整体采购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27

61.36%

整体采购存在一定裙带、熟人等关系

0

0%

部分采购过程有待进一步公开公正公平

6

13.64%

不清楚,不了解

11

25%

您认为检察院办公专网及局域网络维修保障是否及时合理?

维修保障及时合理,且网络运行较快

30

68.18%

维修保障及时合理,但网络整体较慢

12

27.27%

维修保障不够及时

1

2.27%

维修保障不够合理

1

2.27%

您认为检察院整体配套设施服务保障程度如何?

整体保障程度充足全面

24

54.55%

存在局部保障不足等现象

17

38.64%

整体保障程度不足,全面性有待提高

3

6.82%

2.信度与效度分析

1)信度分析

信度(Reliability)是指测量结果的一致性、稳定性及可靠性。本次问卷调查运用克朗巴哈信度系数法(Cronbach α)来测量满意度问题的信度,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表示问卷中问题的数目,为第个问题得分的方差,为总得分的方差。

通常,克朗巴哈系数的值在01之间。通常情况下,信度系数在0.9以上,则认为量表的内在信度高;信度系数在0.80.9之间,则表示量表信度较高;信度系数在0.70.8之间,表示量表具有相当的信度;信度系数不超过0.7,一般认为内部一致信度不足。

分析结果显示,本次项目满意度问卷的信度为0.970,问卷调查结果信度高。

2)效度分析

效度(Validity)用于评价量表的准确度、有效性和正确性,即检验问卷是否能简洁、准确地描述抽样数据的属性和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本次问卷调查运用相关系数来估算满意度问题的效度。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表示题目得分偏差;,表示问卷得分偏差。

通常,相关系数的值介于1+1之间。即。其中,表示两变量正相关;表示两变量负相关;表示两变量间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表示两变量为完全线性相关;表示两变量存在一定程度的线性相关,其中为微弱相关,为低度相关,为显著相关,为高度相关。

调查数据计算结果表明,此次问卷效度较高,因此能够很好地反映受调查对象的满意程度,有关问卷效度请见附表2-2

附表2-2 满意度问卷效度汇总

题目

效度得分

对检察院设备采购等的满意程度

0.82

对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结构的满意程度

0.81

对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的整体满意度

0.89

对检察院整体办公环境的满意程度

0.91

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整体满意程度

0.83

3.满意度分析

调查问卷中的满意度问题每项指标的满意度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五档,即非常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满分为100%,各档次对应的分值为100%80%60%40%20%,通过加权计算得出各项指标的满意度比例。

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44名受访人员对此次项目整体综合平均满意度为84.64%。具体来说,对检察院设备采购等的满意程度为84.99%;对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结构的满意程度为85.46%;对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的整体满意度为85.46%;对检察院整体办公环境的满意程度为82.73%;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整体满意程度为84.55%

附图2-1 满意度条形图

4.意见和建议汇总

本次调查在问卷的最后一部分还设计了开放式问答,以搜集检察院内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单位提供更好的办公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单位办公网络保障;三是加大新人招聘力度,解决法警安全保障工作;四是科学发展规划,解决地方性奖励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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