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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19-01-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8日在秦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检察工作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346件,办结341件,办结率 98.55 %。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参与平安秦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7310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8.25%。经审查,批准逮捕6387人,不批准逮捕101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62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39.37%,人数上升40.48%围绕社会治理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51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类犯罪31人,起诉寻衅滋事、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63人,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38人;做好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涉嫌职务犯罪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题宣传6次,制作永久性宣传版面6块,条幅标语15条,提供法律咨询4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刊发报道50次。深入开展线索排摸工作,受理并移送群众举报涉黑线索1件。对近三年来办理的372件刑事案件逐案排查,梳理出10名重新犯罪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以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两起案件严格审查,依法改变定性,得到市扫黑办的认可;在办理公安机关以普通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时,深挖余罪,补强证据,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法院已判处刑罚。

(三)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批捕侵害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8人,起诉22人,同时积极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特别程序,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16人,移送审查起诉17人,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7人;联合相关部门,为全县90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00场次,在校学生犯罪人数逐年下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配合县人社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52.854万元。

(四)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动参与平安乡村建设、网络安全防控、校园环境治理,结合执法办案,提出社会风险防控建议10件。推行“三个穷尽”“三个必须”信访工作模式,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22件,接待来访3945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5件。没有发生涉法涉诉上访事件。

二、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全力营造经济发展环境

(一)聚焦社会发展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共起诉非法经营犯罪12人,发现并移送破坏矿产资源犯罪案件1件。办理涉产权行政案件9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检察机关开展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凝聚了产权保护的工作合力。

(二)聚焦服务绿色发展,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在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中排摸各类线索14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批准逮捕1人。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时,发现非法采矿问题线索,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

(三)聚焦保障民生民利,落实脱贫攻坚措施。办理涉及脱贫攻坚领域刑事案件4467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030人,审查起诉案件2437人,起诉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全面开展司法需求调查,9个乡镇检察室和34名扶贫联络员对贫困户有无涉及各类纠纷、是否需要司法帮助进行调研,发放司法保障卡和便民服务卡900多张;精选部分案例编入讲稿,开展法制宣讲90场次。建立绿色通道,接访29人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1020次。积极开展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尚未脱贫的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61万元。根据县上统一安排,选派一名第一书记、三名帮扶队员常年驻村,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出资0.5万元,整修水毁农路2.3公里,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着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加大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纠正漏捕2人,提前介入案件4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追加漏犯5人,追加漏罪2人,变更罪名1件。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有较大提升,提出书面量刑建议96件,法院采纳率为90%,发表公诉意见书96份。

(二)深化民事检察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其中,向同级法院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件,发出执行违法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回复并采纳。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以“三项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与在押人员谈话178人次,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2次,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4次,纠正违法行为7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件。针对社区矫正中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4件。

四、稳健推进公益诉讼,助力社会公益保护

(一)党委高度重视,建立公益诉讼保障机制。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办全文转发了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各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公益诉讼工作会议;邀请政法委、市检察院、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对4家单位的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

(二)强化案件办理,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成效。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经审查,依法终结审查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收到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5件,5件尚在法定回复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

(三)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强化公益诉讼宣传。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制定的《秦安县公益诉讼工作宣传方案》,先后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月”和“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活动,组织12个相关部门开展市、县同步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提高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率和参与面。

五、完善检察办案机制,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检察官办案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界定司法责任。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察官办案瑕疵累计积分惩戒办法(试行)》,使每一位检察官成为有权有责、权责并重的办案主体。建立健全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定期通报制度,4名入额院领导亲自办案78件,占全院办理案件数的22.54%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改革部署,加快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深入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全力支持配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各项改革任务均按照上级院的安排稳妥有序推进。

(二)完善办案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对所有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逐案通报到具体办案人并督促整改。构建“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的监督机制,形成网上办案评查与线下卷宗评查相互结合的工作机制。171件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重点剖析,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

(三)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检务公开平台的作用,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案件信息301件,公开法律文书15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条。充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受理辩护人网上预约申请阅卷19件次,为律师刻录光盘14

六、全面构建基层保障机制,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守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切实增强政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统一于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同步监督进一步加强。

(二)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全员参加远程网络培训7个班次,26人次参加了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大力开展警务技能竞赛活动,参加晋升警衔、授衔培训,执行各类警务180人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在多种新闻媒体刊发文章24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发布微博673条、微信352条、新闻客户端头条479条;4篇文章在全国、省、市征文活动中获奖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从严治检。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公车私用和办公用房超标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综合检务督察25次,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推动队伍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四)落实“智慧检务”规划,推进检务科技化。以基层检察院“十化”建设评估为契机,积极探索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注重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辅助办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等电子检务工程深入推进,文书、诉讼档案电子化率达到100%推进司法理念转变和办案模式优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监督效果仍需提高;二是思路不够开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深入实施检察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与聚焦主责主业有机结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检务为动力,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为建设绿色生态、充满活力、幸福和谐的美丽秦安作出贡献。

一、注重政治意识提升,服从党的绝对领导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会用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全县工作大局下认真思考、统一谋划、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二、注重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

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促进公正司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医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注重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司改工作落实

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思路要求,以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和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敢于监督,依法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均衡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注重权利运行体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铸就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司法”。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完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及反馈机制。

五、注重检察队伍建设,严格遵守执法纪律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党章党规、新修订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各级党委、上级检察院召开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分类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依托岗位素能标准,推动教育培训精准化;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紧紧扭住检察办案和司法作风两个重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提升基层检察队伍业务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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