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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5-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1在秦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检察工作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协调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办理案件599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开展检察工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的定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依法批捕11人,起诉79人。认真开展“三同步”工作,建立对重大事件、案件的舆情预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两微一端”和集群外网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及时宣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顺应民意、着眼民生,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网络治理、校园环境治理,提出社会风险防控建议9条,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90.09万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特殊程序,依法不起诉4人。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构建“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加强检校共建,选派5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43场次,覆盖学校41所,受教育师生2.7万人。

(四)不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共批捕44人,同比上升37.5%;起诉74人,同比上升51.02%。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4377人次。为帮扶村总计投资10万余元建设惠农项目。

(五)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2人,起诉12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同比上升160%。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的充分发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切实保护。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补植复绿、恢复地形地貌等情况,督促被建议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整改落实,整改率100%

(六)着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3个司法文件,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联合县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以“尽我所能,倾我全力”的理念服务和保障营企业发展。受理涉营商环境犯罪案件420人,起诉5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对在押的6名涉企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走访企业26家,重点排摸需要协调解决的线索6条,按管理权限全部移送有关部门。

(七)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召开39次会议学习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高检院及省市院工作要求,成立3个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批捕公安机关以涉恶涉霸移送的案件211人,起诉砂霸1人、村霸1人,移送其他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对涉恶涉霸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办理“七个必须”工作制度,发现并移送线索16条,核查线索4条。将“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向县扫黑办、市检察院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3条,建议公安机关追回涉案款580余万元。

(八)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把加强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针对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单位管理上的漏洞等,制发综合类检察建议9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受理群众来信20件,接待来访5783人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着力做优刑事检察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全力推进平安秦安建设。共批捕95139人,同比分别上升35.71%54.44%;起诉185223人,同比分别上升23.33%7.21%。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从严打击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起诉41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5人,起诉14人。对华某某等15人集资诈骗、伪造公司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程序违法等情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3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提出抗诉11人,同比上升100%。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30人,不捕率17.75%;不起诉88人,不诉率24.72%

坚决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人,办案单位采纳7人。办理司法行政机关监外执行违法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被全部采纳并回复。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3人、漏管4人。开展监督检察刑事执行违法活动,向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被采纳并回复。办理的1件《看守所医务人员未达到法定人数的监督案件》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纠正违法案件优秀案例”。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积极应对民事监督案件线索少的困境,利用多种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民事检察业务宣传,明确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引导当事人主动申请检察监督。受理执行违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向同级法院发出执行违法检察建议2件,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件,法院全部采纳并书面回复。

(三)稳步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将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裁定由法院或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而未执行到位的案件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不断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的会商与沟通,求同存异,推动该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受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线索6件,依法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份,被建议单位均采纳并落实整改。

(四)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贯彻《中共天水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切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智慧借助等理念。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线索25件,同比上升150%;立案审查20件,同比上升100%;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上升40%,行政机关已全部落实整改并书面回复。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探索“等外”案件办理,1件“等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层报省院审批。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合县河长办、县水务局对葫芦河流域及支流进行不定期巡查,办理涉河类环境污染治理案件4件。与庄浪县、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水洛河、清水河、葫芦河”三地跨区域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为筑牢水洛河、清水河、葫芦河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聘任5名公益观察员,借助“外脑”提升工作水平。

三、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院领导亲自办案137件,同比上升82.67%,占全院办案总数的26.71%。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次。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案件监管,对被市院评定为瑕疵案件的1名案件承办人严肃追责。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已上报1人退出。

(二)创新检察管理机制。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以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将原有的12个科室减少为5个,形成“四部一室”的内设机构新格局。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组织,实现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责,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三)统筹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落实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职务犯罪调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落实《天水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规范适用标准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5142人,占一审公诉案件的43.40%。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提出量刑建议195人,采纳181人,采纳率92.8%

(四)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检察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引进快速受理案件的“案管小书”,购置“无人机”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取证难问题。新建办公楼综合布线全部采用光纤到桌面方式接入用户端,建设集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于一体的多功能检委会会议系统,将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进行集中整合,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新建两房信息化建设。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将把牢主线、武装头脑摆到突出位置,先后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2次,专题交流研讨4。坚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将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入检视短板问题,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提高主题教育质量。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加强对考勤、值班等制度落实以及“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贯彻执行的检查,对全体干警开展党纪检纪教育15次,进行综合检务督查24次。坚持以严管体现厚爱,对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认真、不规范的干警分别进行约谈。

(三)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 “三个规定”,对打听、过问案件的均登记在案,按规定层报审批,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对所有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到具体人员督促整改,口头提示47次,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0份,纠正并反馈57件次。以网上办案评查与线下卷宗评查相互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案件453件,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四)着力提升检察职业素养。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分层分类组织大规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中检网培训1287人次,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视频培训471011人次。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传导式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61次。积极探索法律共同体培训,邀请法院业务骨干授课1次。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2件次,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53人次,听取律师意见66件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2场次,充分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82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14份,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度两个一百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评选中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奖”和“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较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机械司法依然存在;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把握“巩固深化提升”主题,全面协调推进四大检察,锲而不舍提高案件质量,持之以恒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秦安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积极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行,做精做细“十大业务”,着力解决“刑强民弱”问题。严格落实提高案件质量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持之以恒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办案各环节都严格依法依规,努力在每一起检察办案中体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及职业保障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检察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五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检察根基。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等外部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秦安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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